1.傳感器
能感受規定的被測量并按照一定規律的轉換成可用輸出信號的器件或裝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組成。
(1)敏感元件指傳感器中能直接(或響應)被測量的部分
(2)轉換元件指傳感器中能將敏感元件感受(或響應)的被測量轉換成適于傳輸和(或)測量的電信號部分。
(3)當輸出為規定的標準信號時,則稱為變送器。
2.測量范圍
在允許誤差限內被測量值的范圍。
3.量程
測量范圍上限值和下限值的代數差。
4.精確度
被測量的測量結果與真值間的一致程度。
5.重復性
在所有下述條件下,對同一被測的量進行多次連續測量所得結果之間的符合程度:
.....相同測量方法
.....相同觀測者
.....相同測量儀器
.....相同地點
.....相同使用條件
.....在短時期內的重復
6.分辨力
傳感器在規定測量范圍內可能檢測出的被測量的最小變化量。
7.零位
使輸出的絕對值為最小狀態,例如平衡狀態。
8.激勵
為使傳感器正常工作而施加的外部能量(電壓或電流)
9.最大激勵
在室內條件下,能夠施加到傳感器上的激勵電壓或電流的最大值。
10.輸入阻抗
在輸出端開路時,傳感器輸入端測得的阻抗。
11.輸出
由傳感器產生的與外加被測量成函數關系的電量。
12.輸出阻抗
在輸入端短路時,傳感器輸出端測得的阻抗。
13.零點輸出
在室內條件下,所被測量為零時傳感器的輸出。
14.滯后
在規定范圍內,當被測量值增加和減少時,輸出中出現的最大差值。
15.漂移
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及室內條件下零點輸出時的變化。
16.靈敏度
傳感器輸出量的增量與相應的輸入量增量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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