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jzbw99.com 2011-01-04 11:51 來源:中國工業報
對于新興產業的政策支持必須慎之又慎,國家既要制定激勵政策,也要有約束政策,必須明確嚴格的產業標準,以防行業發展出現混亂 ——張永偉
“我國新興產業發展有著諸多的教訓。當一個產業出現之后,國家就將其列入高新技術產業之列,給以豐厚的政策支持。特別是在新能源領域,一些企業從國外引入技術后,利用國內廉價的資源和勞動力大規模發展,隨后利用低價策略爭奪市場。這種發展方式不但擾亂了行業發展秩序,而且嚴重削弱本土新興產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永偉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我國已進入創新活動的活躍期,在新興產業技術和產業化上已經有了較充分的準備,很多技術正處于新突破的臨界點。與過去有明顯改變的是,我國企業的創新活力有明顯增強,2008年與2005年相比,全社會科技投入年均增長25%,其中財政投入年均增長20%;科學家和工程師數量年均增長18%;專利申請數年均增長29%,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年均增長達36%。
種種跡象顯示,我國正進入科技創新活動的活躍期,已經到了由技術模仿、跟蹤,轉向主要依靠自主創新求發展,進而向產業發展制高點進軍的階段。
與此同時,張永偉認為,多層次的市場需求和巨大的市場縱深,成為拉動我國企業創新和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也為我國在新興產業催生更多的“破壞式創新”提供了可能。
忌舊體制老辦法
張永偉表示,在中央政府的引導和推動下,全國出現了新一輪的新興產業發展熱潮。諸如光伏產業、風電裝機及設備制造業、電動汽車、新一代通信技術、物聯網、LED、電池及儲能、生物技術等,在歐美都還沒有形成規模化投資的情況下,在我國卻成為各地政府重點發展的產業,投資規模越來越大。
“不可否認,我們確實屬于行動快的國家,這是發達國家在這一輪新興產業發展中自感不足的地方。但是這種快并不科學,如果不及時糾正,結果將是上得快,下得也快。”張永偉說。
發展新興產業演變成升級版的GDP主義和投資拉動,引發新一輪的概念炒作、技術引進、“三來一補”、“兩頭在外”、“低端制造”,導致資源嚴重浪費。據了解,全國已經有至少17個省市將“光伏產業”作為本地區的支柱型產業,很多縣級城市也提出打造物聯網產業,動不動就圈出成千上百畝土地來造各種新興產業園區、經濟帶、產業城、科技城、知識城等。
用舊體制、老辦法來發展新興產業,出現諸多扭曲,新興產業發展難有新作為。如有些部門比較隨意來圈定新興產業,可以在沒有多少研究儲備和跟蹤的情況下快速制定出本地的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很多地方和部門仍習慣于批項目、分錢,而這些年政府花在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上的錢并不少,但是收效并不明顯;仍熱衷于發展的短平快,對創新周期長的項目沒有耐心,不愿分擔創新風險;仍習慣于由政府選定企業和具體技術領域進行重點支持,對新興產業所具備的技術多元、市場主體多元等特點缺乏深刻理解。
張永偉表示,在新興產業發展中出現了新一輪的地方保護,嚴重阻礙了公平競爭。在風電領域,地方政府既熱衷于風電資源開發,又苦于風場項目帶來的稅收少,近來轉而熱衷“以風場換工業項目”。對新開工的風場項目,地方政府往往要求開發商引進一家設備制造企業在當地建廠,或者采購本地風機產品。結果在很多雖有豐富風電資源但比較偏僻的地方建了一些小風機廠,這些廠子由于規模小、技術水平低很難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從長遠看,對發展地方經濟、提升地方產業競爭力也不會有太大益處。
應體現國家意志
張永偉表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選擇應堅持“五標尺”,即有引領未來的先導性,有利于搶占科技制高點;有利于保障國家安全,可以提高國家綜合實力;能形成較長時期、較大規模的市場;產業鏈長、產業規模大、帶動能力強;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相對成熟,具備近期或中期產業化條件。
張永偉認為,政府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應體現國家意志、算大賬、下大決心。越是正外部性強的產業,往往在產業化初期對研發和生產企業以及消費者卻明顯的“不經濟”,如果用短期的技術經濟不成熟來否定產業的長期價值,在重大政策上因為意見不一而久拖不決,會使我們喪失發展機遇。
張永偉認為,新興產業可采用多元發展的路線,但戰略性產業應堅持“技術上敢于超越、產業化以我為主”的發展路線。對國家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要下決心改變過去重規模輕技術、重引進輕創新、科研與產業化脫節等傳統作法,在技術上打個翻身仗,在產業上變靠低端制造支撐的“苦笑曲線”為以高附加值環節支撐的微笑曲線,實現新興產業發展的高端化。對認定的新興產業,應以我為主制定標準,并基于本國重大技術突破來部署產業化。
張永偉表示,要通過體制、政策和市場的綜合設計來系統地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發展新興產業必須跳出產業本身,要遵從產業發展規律,研究如何更好地利用有利條件,如何解決新興產業發展的體制問題,如何增強政府的能力,如何完善政策等。沒有一個整體、系統的考慮,仍采用老辦法來發展新興產業是沒有意義的。
消除政策體制障礙
張永偉表示,政府要營造支持新興產業發展體制與政策環境。
要對新興產業實施更大膽的準入放開政策。大膽的準入制度改革比政府直接投資或補貼的效果要好得多,要梳理各類限制性的準入政策,民營資本對新興產業有很高的投資熱情,除國家明文規定禁止進入的領域,都應允許民間資本公平地進入。
下決心打破壟斷和部門分割,消除新興產業在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領域發展的體制障礙。
政府應為新興產業發展提供及時甚至適度超前的引導和服務。針對特定產業應制定明確的發展戰略和目標,使企業看到政府的決心和明確的投資信號,企業可放心地做好研發和生產準備。要根據產業發展情況及時制定產業和產品標準,維護產業秩序。要加大對中介機構的建設,為產業發展提供信息、信用、檢測平臺等服務。
改進扶持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式方法。約束性政策與激勵性政策同樣重要。制定既不明顯違反WTO規則,又能對新興產業幼稚期進行保護的措施。要協調新興產業發展中的中央和地方、產業鏈各環節、企業與用戶的利益分配,防止為盲目追逐利益過度投資、無序競爭。